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培养方案
专业代码:082702
专业名称:食品质量与安全
一、培养目标体系
1.人才培养目标
(1)基本培养目标
培养的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合理的知识结构,健全的人格、高尚的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有一定的批判思维与创新能力、科学研究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和团队合作精神。
(2)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化学、生物学、食品安全管理的基础理论知识及食品安全研究与技术管理的能力,系统掌握食品质量安全监控知识体系,能在食品加工、流通与行业质量监管领域从事食品安全管理、质量安全检验、安全监管、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等方面工作,具有宽广知识面、多领域适应能力的食品质量与安全高级专业人才。
2.毕业生应掌握的知识
(1)毕业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A1.历史、哲学、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基本知识(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历史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
A2.社会科学学科研究方法的基本知识(让学生掌握社会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基本研究方法,具有人文情怀和社会责任感)
A3.数理与逻辑分析以及物理学的基础知识(让学生掌握数理与逻辑分析、大学物理的基本知识)
A4.现代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让学生掌握现代网络技术、通信技术和信息处理技术等的基本知识)
A5.生态环境、生命科学、经济管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让学生掌握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经济管理与社会科学、科技发展与文明传承、文明对话与国际视野等方面的基本知识)
(2)毕业生应掌握的专业知识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食品安全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工艺学、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营养学、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安全检测与控制技术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A6.掌握食品科学的基本理论和技术;
A7.掌握食品安全学、食品工艺学和食品营养学的基本理论;
A8.掌握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分析与评价、控制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方法;
A9.掌握国内外食品标准与法规。
3.毕业生应具备的能力
(1)毕业生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B1.清晰思考和用语言文字准确表达的能力
B2.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B3.批判性思考、创造性工作以及终身学习的能力
B4.组织、管理、协调与领导能力,与人合作共事的能力
B5.对文学艺术作品的基本鉴赏能力
(2)毕业生应具备的专业能力
B6.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
B7.食品质量安全控制能力;
B8.食品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4.毕业生应养成的素质
(1)毕业生的基本素质
C1.志存高远、意志坚强(以传承文明、探求真理、振兴中华、造福人类为己任,矢志不渝)
C2.刻苦务实、精勤进取(脚踏实地,不慕虚名;勤奋努力,追求卓越)
C3.身心和谐、视野开阔(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心态和宽阔的国际化视野)
C4.思维敏捷、乐于创新(勤于思考,善于钻研,对于推陈出新怀有浓厚的兴趣,富有探索精神并渴望解决问题)
(2)毕业生的专业素质
C5.掌握食品安全科学研究方法和监控手段。
C6.具备综合分析、归纳总结食品安全问题的素养。
C7.受到严格的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科学思维训练。
C8.具有知书达理和诚实、奉献、守信的工作作风。
二、基本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食品安全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工艺学、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学、食品营养学、食品标准与法规、食品安全检测与控制技术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进行食品化学安全性分析与控制、食品生物安全性分析与控制、食品加工及食品企业品控与安全管理实践训练,具备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控制与管理等的科研管理能力。毕业生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法制意识、诚信意识、团队精神及社会责任感;
2.要求掌握食品质量与安全从业人员应具备的较高的人文素养和文字表达、计算机操作、英语读写等的基本技能;
3.掌握食品质量与安全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
4.具有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进行食品质量安全检测、控制及管理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信息处理、沟通表达、国际交流与技术创新的能力。
三、主干学科及相关学科
主干学科:食品科学与工程、化学、生物学、管理学
相关学科:轻工技术与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人类营养学
四、核心课程
食品安全风险分析与管理、食品安全控制技术、食品分析与检验、食品环境学、食品毒理学、食品工艺学、食品安全保藏学、食品标准与法规、分子生物学基础、食品试验优化设计、食品营养学、食品卫生学、仪器分析。
五、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环节共40周,其中包括军训、劳动、工程训练(乙)、创新(科研)训练、毕业生产实习、食品生产认知实习、食品化学安全性分析与控制教学实习、食品生物安全性分析与控制教学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
六、学分分配
课程 学 分 |
课程教学 |
实践教学环节 |
合计 |
|||
必修课 |
选修 |
|||||
通识类 |
学科类 |
通识类 |
学科类 |
|||
学 分 |
67.5 |
17 |
6+X |
71 |
32 |
193.5+X |
额定学分 |
67.5 |
17 |
6 |
37.5 |
32 |
160 |
学分比例(%) |
42.2 |
10.6 |
3.8 |
23.4 |
20 |
100 |
七、学制
四年
八、学位
工学学士
九、毕业条件
毕业额定学分:160学分(课内)+ 8学分(课外)。
课内:必修课84.5学分,选修课43.5学分,实践教学环节32学分。
课外:创新创业与素质教育8学分
取得额定学分,方可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