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校党发〔2005〕83号)和学院《食品学院2017年勤工助学工作管理办法》(食品〔2017〕17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7年秋季勤工助学岗位招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申请与聘用
1.岗位设置
拟招聘岗位如下:
岗位名称 |
岗位数量 |
设岗科室(教师) |
工作内容 |
|
辅导员助理 |
本科生 |
≤4 |
学生工作办公室 |
协助辅导员处理日常事务 |
研究生 |
≤1 |
|||
管理助理岗位 |
研究生 |
≤4 |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
协助处理研究生日常事务 |
≤2 |
“3+1” 助教 |
协助外教处理日常事务 |
||
≤2 |
科研办公室 |
协助处理科研日常事务 |
||
本科生 |
≤2 |
行政办公室 |
协助处理行政办公室日常事务 |
|
≤4 |
本科生教学办公室 |
协助处理本科教学事务 |
||
≤2 |
党务办公室 |
协助处理党务办公室日常事务 |
||
≤2 |
“3+1”办公室 |
协助处理日常事务 |
||
科研助理 |
本科生 |
≤20 |
各实验室最多1名 |
实验室助理 |
2.岗位要求
(1)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道德品行良好;
(2) 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日常表现好;
(3) 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4) 学习努力,成绩合格;
(5) 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3.岗位申请
由设岗科室(教师)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用人申请,有意向学生需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申请表》(附件1),上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A223。申请科研助理的请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科研助理申请表》(附件2),申请前需征得实验室负责人的同意并签字。
申请时间:2017.9.6-9.12。
4.岗位聘用
根据勤工助学岗位的需求,学生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申请学生进行招聘,由学院成立岗位选聘工作小组进行选聘,经面试合格后录用。
二、工作考核与报酬发放
1.工作考核
每月月末进行岗位考核。各岗科室对上岗学生的工作态度、履行工作职责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勤工助学工作考核表》(附件3)上交至学生办公室A223。
2.报酬发放原则
(1)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本科生勤工助学报酬的50%由勤工助学专项经费支付,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辅导员助理和管理助理的其余劳动报酬由用人单位配套支付50%;科研助理的其余劳动报酬由各实验室负责人确定,不设标准。研究生勤工助学专项经费支付最高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
(2)对被学校认定的特困生参加的勤工助学工作,在计酬上应适当给予优惠,报酬支付可上浮20%-30%。
(3)学生工资发放应根据工作时长和表现情况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并根据等级设定不同的工资标准,本着对学生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发放工资。
(4)不得以任何理由克扣、拖欠、挪用学生的劳动报酬。
食品学院具体报酬发放如下:
岗位类别 |
用人单位发放金额 |
勤工助学专项经费配套发放金额 |
|
辅导员助理 |
150 |
150元/人 |
|
管理助理 |
研究生 |
—— |
300元/人 |
本科生 |
100 |
100元/人 |
|
教学助理(研究生) |
—— |
300元/人 |
|
科研助理(本科生) |
由实验室负责人确定 |
100元/人 |
每月5日前,核算上月勤工助学报酬,经主管领导签字审核,报计财处审批后,统一打入学生本人账户。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