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根据捐赠方要求及学校关于《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组 长:汪勇攀
成 员:刘娜、魏月媛、陈怀祥、冯来顺、杨 腊、黄巾凌、康鹏、各班班主任
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长、团支书和10%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
二、评选推荐对象及要求
评选对象为2017级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共资助2名学生,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人民币。受助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可连续获得资助。
三、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申请(12月25日-12月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附件),交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长(本班班主任);
(二)班级民主评议(12月27日-12月28日):各班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确定推荐名单(每班推荐一人);
(三)学院(系)初审(12月29日-1月2日):学院(系)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确定推荐名单,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并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认真做好学生评选推荐工作;
(二)请各学生班班主任于12月28日前完成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将学生纸质申请表材料交至食品学院A219办公室。
附件: 奖(助)学金申请表(本科生)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