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

     

各位研究生导师、硕士毕业生:

为保证我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学历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盲审暂行办法》(校研发〔2006〕85号)、《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盲审办法(试行)》(食品〔2015〕3号)有关精神,为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盲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盲审对象与比例

1. 凡是课程考试有重修的学生必须参加盲审,其余盲审名单通过抓阄的方式确定。

2. 根据本次硕士毕业生具体情况,每个专业按15%抽取学位论文。

二、盲审程序

1. 3月31日前,确定盲审名单。

2. 4月9日前,导师提交论文电子版至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学院统一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的论文是一个完整的word文档,且以“姓名-学号-论文题目”命名。每个学生可申请受理两次,对于第二次检测结果中“总文字复制比”仍达到10%以上(含10%)者,研究生应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完善,并在6个月后重新申请检测。

3. 4月15日之前,导师将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学位论文电子版(PDF格式,以“学号-姓名-学位论文”命名)和基本信息表(附件1,以“学号-姓名-基本信息表”命名)发至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学院统一送审。

4. 5月15日之前,盲审结果返回,学院将评审结果通知导师和研究生。

三、盲审论文要求

被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一般由封皮、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和参考文献五部分组成。学位论文内容必须经过匿名处理,不得出现导师姓名、研究生姓名以及其它与作者本人和导师有关的任何信息。写作格式请参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附件2)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附件3)。

四、评审结果

盲审专家对学位论文的评阅意见分为四档:A.同意答辩(总分≥85),B.同意稍作修改后直接答辩(70≤总分<85),C.修改后重新送审(60≤总分<70),D.不同意答辩(总分<60)。根据评阅意见确定如下三类结果:

1. 通过盲审。评阅意见为3A,可直接参加答辩。

2. 基本通过盲审。评阅意见3A以下、3B(含3B)以上,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指导教师和学科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参加答辩。

3. 未通过盲审。评阅意见有1份为C(含C)以下,学位申请人应对论文进行修改,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3个月,如有意见为D,则修改时间一般不少于6个月,修改完成后重新进行盲审。

学位申请人如对未通过盲审的专家评阅意见存在异议,且评阅意见至少有1份为A、只有1份为C、没有评阅意见为D,或评阅意见两份为A、一份为D的,经指导教师和学位点负责人同意后可向学院提出一次复审申请,复审后的结果作为学位申请人的最终评阅意见。

五、有关说明

1. 当次被列为盲审对象的研究生,如果不能按时提交论文,答辩时间推迟到下一学期,并且继续接受校外盲审。

2. 盲审论文未通过的研究生的导师,其指导的下一届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须全部进行校外双盲评审。


附件:

1.基本信息表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

3.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盲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