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刘学波院长主持召开2018年第3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学院年终业绩津贴发放分配相关事宜。现纪要如下:
一、学院津贴分配方案(不含测试中心)
会议研究确定了学院2017年业绩津贴各类发放标准。学院决定,本次年终业绩津贴发放原则是根据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学院教代会通过的方案进行。学校奖励绩效根据学校审核批准的办法执行;学校单项奖励,依照40%用来奖励主要参与此项工作的人员,60%学院统筹发放给所有教职工的原则执行。主要参与单项工作的人员名单及奖金分配由分管院领导提出,经院长或书记审定不再上会。关于学院教师兼职的奖励津贴,根据往年办法执行。
会议决定,由于今年申报时间紧迫,办公室按照此分配方案尽快上报学校审批,同时进行公示,发放过程中如发现有失误或考虑不全的问题,在下一年度年终津贴发放时一并予以考虑解决。
二、测试中心津贴分配方案
测试中心津贴分配方案是在学校相关文件指导下制定,且已征求职工意见,并经中心办公会研讨商定,会议同意按照中心的分配方案执行。
参会人员:刘学波 张振华 吕欣 王建龙 刘育生 杨吉安 汪勇攀
列席人员:董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