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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寒假期间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1-25     浏览次数:

     

全院师生:

为确保2024年寒假期间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导师及实验室学生注意事项

1.导师要履行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好留校研究生的科研、实验、实验安全及学生教育管理工作,要求研究生严格执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气体钢瓶的管理,严禁在实验室超量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品,严禁学生开展通宵实验或实验期间无人值守,严禁在宿舍、实验室、学习室等地方使用小太阳、油汀等违章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化学品和硬纸板、木箱、泡沫塑料等可燃物混合堆放。严禁酗酒,防止各种事故发生。

2. 导师要不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明确安全责任人。各实验室要注意财产安全,离开实验室必须锁门。及时处理实验废弃物、废液,保持实验室卫生整洁。假期最后离开宿舍、实验室、学习室的同学要确保水、电、气处于关闭状态,并按照要求在实验室门上贴封条,封条上需要写明实验室关闭及开启时间。

3.导师要关注校外住宿学生生活,敦促学生规律作息,要加强对离校和外出开展实验、实习、实践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注意督促学生规范学院楼外车辆停放等,确保安全通道顺畅。

4.寒假留校的学生,要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外出锁好宿舍门窗,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注意用电安全,离开宿舍及时断电,不在宿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电器、劣质插座和劣质充电器,严防发生冬季火灾。

二、值班人员职责

1.值班人员每天上下午分别检查学院楼道、实验室及学生学习室安全情况,主要检查有无封堵、占用疏散通道和锁闭、遮挡安全出口情况、安全用电用水情况、水管、电路、化学试剂及危险品的存放等,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告知实验室学生及导师并督促整改。

2.值班人员要做好实验室封条管理、实验室封启检查,对未经报备私自启封实验室行为及时纠正,做好记录,按校纪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3.学校安全督导组将不定期巡查实验室安全,值班人员配合做好巡查及督促整改,做好交接班记录,突发事件妥善处置、及时上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