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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4-08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材建设工作,打造一批高水平优秀教材,结合当前高等教育发展的新形势和学校自身发展的要求,按照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立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院决定启动2019年校级规划教材建设立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教材所对应的课程必须是当前培养方案中已设置的课程。

  2.教材第一主编必须是我校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含副高)专业技术职称,主讲对应课程至少两轮次及以上。

  二、申报范围及重点支持的方向

  1.申报范围

  新编教材:教学急需、填补学科专业空白的教材;体现改革创新的实验教学教材和实习实训类教材;创新创业理论与实践教学教材。

  修订教材:2014年12月31日前出版教材,经过长期教学实践检验,使用效果好的教材,优先支持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规划教材。

  2.重点支持的方向

  (1)一流专业核心课程教材。

  (2)高水平外文原版引进、翻译教材。

  (3)结合慕课、微课、在线课程等优质课程建设立项的立体化教材

  (4)根据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在教材中有机融入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育人效果显著的专业课程教材。

  (5)结合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新编和修订实验实习课程教材。

  (6)能够充分体现创新创业教育理念、方法且与专业教育紧密结合的创新创业课程教材。

  三、项目类型

  本次校级规划教材分重点建设项目和一般建设项目两类设置。

  申请重点建设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第一主编为国家级教学名师、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三级教授及以上、特别优秀的教学骨干教师等。

  2.国家“十一五”“十二五”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的修订。

  3.高水平外文原版引进、翻译教材。

  四、建设周期与出版形式

  1.建设周期一般为一年,列为规划教材后须于2020年6月30日之前正式出版。如不能按期出版,项目申请人应提前1个月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延长出版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

  2.教材的出版形式可为纸质教材、新形态教材、数字课程等,鼓励出版双语教材、全英文教材。

  五、资助方式

  1.列入校级规划教材,学校资助教材建设经费1万元/种,立项拨付50%,书稿交出版社后拨付剩余50%。

  2.重点建设项目的教材出版费用由学校承担。

  3.教材正式出版后,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年终教学奖励津贴予以奖励。

  六、申报工作安排

  1.4月18日前,各系组织完成申报、评审等工作。

  2. 4月19-21日,教材主编登录“实践教学与质量工程综合管理系统”进行申报(网址:http://219.245.196.90/aexp/初始账户均为个人工号,密码为000000)。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4月22日24:00,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请。

  3.4月22日,各系将项目申请书(附件1,一式三份)和汇总表(附件2),经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学办,教学办统一送交教务处。

  4.4月25-26日,教务处组织专家完成立项项目的评审工作。

  七、工作要求

  1.各系要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工作,对现有专业课程和教材进行梳理和分析,遴选具有优势和特色的教材予以建设,评审结果经教授委员会审议。原则上出版时间超过5年的省部级、国家级规划教材必须纳入“修订”序列。

  2.学院将为教材编写者提供必要的配套经费和条件支持,加强过程管理,及时对教材编写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编写任务能够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3.项目负责人应选择同类学科级别较高的出版社,出版合同须经过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签订。

  

  食品工程与科学学院

  201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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