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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3-29     浏览次数:

     

为引导中青年教师深入食品产业一线,紧跟食品行业发展步伐,切实提高教师实践能力,为培养具备解决食品加工复杂工程问题能力的知农爱农复合型应用新型人才奠定坚实基础,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工作的通知》及《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管理办法》(食品〔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4年度中青年教师实践能力培养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指导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工作,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相关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赵武军 吕欣

副组长:王云阳 李菊兰

成 员:王 敏 杜双奎 王妍入

2.工作小组

组长:王云阳

成员:王敏 杜双奎 王妍入 刘志刚 韩林 罗安伟 杨海花 李梅 石超 王欣 刘娜 董文科 刘林鸽

二、审核审批程序

1.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参加驻点实践锻炼个人申请表》(附件1)。

2.教师与实践单位签订目标任务书(附件2),并填报2024年参加实践锻炼教师详细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3.4月7日前,教师提交上述材料至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审核教师申请材料,将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名单报教务处。

4.教务处审核并公布参加实践锻炼教师人选。

三、实践过程管理和检查监督

1.教师参加企业行业生产性实践的方向必须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教学方向一致或相近。

2.教师要严格按照目标任务书要求完成实践锻炼任务,培养过程中应定期向学院汇报培养情况。

3.教师须在四年内累计完成6个月驻点实践锻炼。一般应在1个驻点实践单位完成6个月的实践锻炼。需要多驻点实践锻炼的,在1个驻点实践单位锻炼应不少于2个月。如有特殊情况,可申请变更。

4.教师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政策法规,弘扬良好的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自觉遵守企业的有关制度和操作规程,积极参加生产实践为企业提供技术服务。

5.教师要认真撰写实践日志,实践锻炼结束后,应向学院教学办公室提交个人总结和实践单位提供的考核意见、考核结果、组织鉴定等材料备案。在实践锻炼期间,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6.教师纳入实践企业考勤,请病、事假的,须经实践单位、学院同意,可适当延长参加实践锻炼的时间。

四、考核方式

完成实践锻炼的教师应参加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过20%。考核内容包括教师自评、驻点单位考核、学院考核三个部分,实行百分制打分,各自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20%、60%。

1.教师自评:教师对照工作要求和职责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师实践锻炼考核表》(附件4),重点总结个人承担的主要工作及完成情况、实践锻炼取得的成绩和收获等。

2.驻点单位考核:驻点实践单位负责人对教师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鉴定,填写考核意见。

3.学院考核:学院根据教师实践锻炼总结和驻点实践单位考核鉴定结果,对教师工作进行综合评定,重点考核教师实践锻炼现实表现、承担的工作、取得的成绩及收获等,原则上以汇报形式组织考核。

4.学院不定时通过微信打卡等方式对实践锻炼进行检查,对抽查缺岗5次以上的,视为考核不合格。

5.考核不合格者应重新进行实践锻炼。

五、其他

1.学院会同场站管理中心、相关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做好中青年教师实践锻炼任务的制定、组织培养及驻点实践单位的协调等工作。

2.学院为参加实践锻炼的教师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份。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