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办法》(研院〔2025〕1号)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食品〔2025〕9号)精神,现将我院2025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聘工作小组

组  长:吕  欣 

副组长:于修烛                

成  员: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各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秘书

二、选聘工作监督小组

组  长:宋广林

成  员:李巨秀、杜双奎、王敏、王妍入、童静

二、 选聘条件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热心从事研究生教育,作风正派,治学严谨,为人师表。

2.具备较强的解决本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身体健康,能够履行校外导师职责,有能力有水平指导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开展专业实践。

3.其所在单位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代表性,能满足学院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实践学习和职业发展的需要,有相关专业项目、科研课题或成果转化与推广的条件。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除满足选聘基本条件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位且在本行业工作年限不少于3年。

2.具有高级职称或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部门技术负责人员。

3.在相关专业领域做出突出成就或贡献,且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资历、权威性及影响力。

(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除满足选聘基本条件外,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博士研究生学位且在本行业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或硕士研究生学位且在本行业工作年限不少于10年。

2.具有高级职称或单位高级管理人员或部门技术负责人员。

3.近10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获省部级及以上奖励(排名前3)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SCI/EI收录论文3篇及以上或获批国家发明专利3件及以上或制定省级及以上标准(排名前3)或出版科技专著(主编或副主编)。

(四)申请者的年龄要求:应为1965年6月30日(不含)以后出生。

(五)特别优秀者由学位评定工作小组审议推荐。

四、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5月18日前本人申请及校内导师推荐。申请硕导的应由校内硕导或博导推荐,申请博导的应由校内博导推荐,被推荐人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表”(附件1)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2),并附相应证明材料。附件1纸质版和证明材料交研究生办公室A228,附件2电子版发邮箱spxyyjs011@nwsuaf.edu.cn。

(二)6月6日前,学院审核、公示、报送相关材料。

五、其他

(一)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的聘期一般为3年,博士研究生校外导师的聘期一般为4-5年。所指导研究生毕业,校外导师资格自动解除。

(二)校外导师聘期结束后,学院结合其立德树人表现、所指导研究生专业实践及实践成果质量、参加培训交流活动等情况,对其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情况予以记录和留存。考核合格者可续聘,续聘工作一般和新聘工作统一进行。

(三)如出现师德师风问题、未履行导师职责、不恰当使用校外导师身份等情况,学院有权解聘或取消其校外导师资格。


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聘任表

           2.2026年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

           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合作指导教师管理实施细则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