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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金龙鱼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25     浏览次数:

     

第一条 为支持公益事业,鼓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刻苦钻研、奋发成才,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由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提议)向我校捐赠设立“金龙鱼奖学金”。为做好奖学金的评定及发放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励对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粮油、农产、食品科学、生物、食品化学相关研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第三条 奖励标准:硕士研究生每人5000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每人10000元人民币。

第四条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金龙鱼奖学金”学生评定和材料报送工作,具体负责“金龙鱼奖学金”的人选推荐和其它管理工作。

第五条 “金龙鱼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

1. 参评资格: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从事粮油、农产、食品科学、生物、食品化学相关研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且从事粮油、食品相关研究的研究生不低于获奖总人数50%。

2. 参评同学必须诚实守信、勤奋上进、品行端正、热爱祖国、关心集体、乐于助人;

3. 参评同学参评前无不及格科目;

4. 参评同学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校级校规行为;

5. 参评同学能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有良好表现;

6. 对于积极开展或参与学生科创、创业活动且表现突出的学生优先考虑。

第六条 设立由学校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相关处室和捐赠方共同组成的“金龙鱼奖学金”项目评审委员会评审,每学年评审1次,实行等额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10月30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第七条 “金龙鱼奖学金”评审程序:

1. 本人申请。学生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表》,学院对申请名单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对公示期内被提出异议的学生,予以重新审查。

2. 学校审定。学校根据学院报送的结果进行审定。

3. 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与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审核。学校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报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与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审核无无异议后反馈学校。

第八条 获得金龙鱼奖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同时申请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申请其他社会类奖助学金的研究生不得同时申请金龙鱼奖学金。

第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该项奖学金评定资格:

1. 必修课考试不及格者;

2. 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

3. 违反学校纪律行为者。

第十条 奖学金发放: 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组织颁奖仪式,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研究生工作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参加颁奖仪式;并在进行新闻报道。“金龙鱼奖学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直接转账至学生银行卡。

第十一条 获奖学生应当积极参加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组织的奖学金学术交流年会等各项学术交流活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和丰益(上海)生物技术研发中心有限公司建立长期业务联系,开展人才培养和学术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