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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宣传部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6-07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学院新闻宣传工作,规范新闻宣传报道,确保新闻宣传的正确导向性、时效性、准确性,提高新闻宣传效率,根据学校、学院的宣传政策和宣传纪律,结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学院宣传部隶属院分团委,是院分团委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主责部门。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所称的新闻稿件(包括稿件、图片、海报等)主要指通过食品学院官方网站对学院重大事项、重要活动以及要求进行宣传报道活动所使用的稿件。

第二章 宣传部组建及活动原则

第四条 宣传部全体成员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高度的责任感、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宣传工作,谨守职责,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工作,力争讲好西农故事。

第五条 宣传部设部长一名,全面管理部门事务。副部长四名,协助部长开展各项工作、联系协助分团委学生会各项工作并对部委进行培训指导。部委若干名,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如撰稿、投稿、拍摄、海报制作等。宣传部下设稿件宣传、摄影、海报制作三个模块,每模块有1-2名副部负责指导管理。

第六条 涉及学校、学院有关苗头性、倾向性、政治性或重大性事件等宣传工作,应向负责教师通报,由上级部门共同审核,批准后方可发布。

第七条 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开展活动且有宣传需要,应事先向宣传部或新媒体、易班工作站、视频制作中心联系,并向分团委书记报备。

第八条 宣传部每周日晚召开工作例会,及时总结与反思工作情况,安排近期工作。例会设考勤,应准时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向部长提前请假。

第三章 宣传部工作具体规章

第九条 稿件管理工作:

1.稿件内容应积极向上,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三贴近”原则,要注意突出体现学校的形象和发展,内容真实、准确、客观,避免对新闻事件进行主观判断和评价。构成新闻要素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过程必须真实;新闻中引用的资料、史实、引语、数字,新闻中涉及的人物姓名及其职务、职称,以及有关单位部门的名称(一般要求全称)等均应准确无误。

2.稿件的收取、修改、投挂工作由部委完成,由副部进行稿件审核、学院重要活动稿件需由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发布。

3稿件格式要规范,文字要严谨简练、鲜明生动、通俗易懂。具体格式要求如下:

①标题: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字,居中。

②正文:仿宋_GB2312,四号字,首行缩进两字符。

③小标题:仿宋_GB2312,四号字,加粗,居中。

④图片及题注:题注标于图片正下方,仿宋_GB2312,四号字,居中。

4.稿件要突出时效性,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随时报道,重要新闻投稿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2天。

5.部委每月应向“学生天地”投稿一篇,内容积极向上,题材不限制,但需要切实反应学生生活状态,从生活中取材。

6.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的学院大型活动稿件应同时向党宣、学生处、团委等部门同时投稿。

第十条 摄影管理工作

1. 图片内容要紧扣新闻主题,突出主要人物和新闻事件的进程,掌握不同类型活动照片的基本要求(如会议、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等)

2.拍摄时使用相机或手机横屏拍摄,所有照片不得以竖屏方式拍摄。图片要求清晰,色彩、亮度适中,必要时需进行后期修改。

3.投递照片前须将格式改为400*600标准尺寸。

4.部委需在每次拍照后须将照片标注好主题、日期并进行存档。

第十一条 海报管理工作

1.海报的具体内容要求主题积极向上,突出活动主题,展现活动风采。

2.海报制作须原创,且有新意。

3.纸质海报需使用RAB格式,分辨率120以上,电子海报需使用CMYK格式,分辨率100以上,落款食品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4. 部委需每周寻找一张高质量海报上传到工作群,并由此提升部委工作及审美能力。

第十二条 部门应定期开展相关学习培训,提高公文写作、摄影构图、审美设计等技能水平。

本办法由2019年起执行,由食品学院分团委宣传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