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银桥助学金”评选办法》文件精神,我院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推荐,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评审等流程,经学院研究决定,将拟推荐银桥助学金评审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27日-11月30日,在公示期内,有意见者可通过来电、邮件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
电话:029-87092483
邮件: shipinkaoping@163.com
来访:食品楼A223办公室
附件:食品学院2018-2019学年银桥助学金公示名单.doc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