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研究生、本科生毕业班: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展现我校立德树人成效,学校决定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相关评选办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组长:张振华、岳田利 成员:刘学波、张国权、汪勇攀、侯东丽、潘小东、冯邦、张瑞洁、刘娜、林恒进、屈婉婷、王妍稳、师菁 二、评选范围 食品学院2014届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三、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毕业生:学院将从学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竞技竞赛、自立自强、社会公益、组织服务和其他等八个类别进行推荐,每个类别推荐人数不超过毕业生人数的1%,组织服务类不超过0.5%,推荐总人数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2%.我院2014届本科生在籍人数为282人、研究生在籍人数为152人原则上按照人数比例分别推荐。 2.十佳毕业生:十佳毕业生通过网络投票、专家评审等方式从优秀毕业生中遴选产生,共计10名。 四、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爱国、爱校;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在学业(学术)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实践、竞技竞赛、自立自强、社会公益、组织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生中产生积极、显著影响或为学校争得了荣誉。 5、本科生毕业生申请“学业发展”类的需至少获得过一次国家奖学金或已收到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接收函。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将综合考虑其学分成绩、获得国奖次数、是否发表高水平论文、是否获得过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奖励等因素择优向学校推荐。 6、研究生申请学业发展类的需在学位期限内至少发表一篇第一作者SCI或EI类论文,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发表SCI或EI类论文的数量和研究生期间是否获得国家奖学金将作为推荐的主要依据。 7、申请科技创新和竞技竞赛类的毕业生需在学位期限内获得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等方面个人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以上。 8、申请社会公益和自立自强类的毕业生需在社会公益、自立自强等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事迹有较大影响力,被网络、报刊、广播等媒体宣传报道或为学校争得荣誉者优先推荐。 9、申请创业实践类的毕业生,需在创业和社会实践方面有较突出表现,有创业事迹且有一定创业规模或获得研究生支教团名额者优先推荐。 10、申请组织服务类的毕业生需在学位期限内有担任校、院团工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或社团主要负责人经历,品学兼优者优先推荐。 五、评选办法 采取个人自荐或班级、社团等组织推荐的形式,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六、所需材料 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二份)、1500字以内的先进事迹材料、候选人基本情况统计表书面材料。 七、评选进程 3月24日―3月30日,各班、社团、个人将申请材料(含电子版)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4月7日前,学校审定院系上报的2014届优秀毕业生名单,经过公示后确定优秀毕业生人选。 4月18日前,学校将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在网上展示,全校师生通过网络投票的形式评选30名十佳毕业生候选人(以工号或学号投票,每人一次投票机会)。每个院系得票数第一的候选人晋级为十佳毕业生候选人,其余候选人根据其余所有优秀毕业生得票情况依次晋级。 4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30名十佳毕业生候选人的事迹材料进行审核,通过投票确定10名十佳毕业生。 5月中旬,学校发文,对获得优秀毕业生和十佳毕业生的学生予以表彰。 附件. 二�一四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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