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食品党〔2021〕13号

     

关于开展部分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院内教学系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现实情况,经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启动部分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选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聘岗位

(一)食品安全系主任1名、副主任岗位2名,食品毒理与安全管理教研室主任1名;

(二)食品科技系副主任1名,畜产加工教研室主任1名;

(三)食品营养系食品营养与预防医学教研室、食品营养与健康工程教研室主任各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

1.忠诚和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2.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团结协调;

3.有全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

4.具有履行应聘岗位工作所必须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5.系主任职称要求为教授,副主任职称要求为副教授及以上,教研室主任职称要求为讲师及以上。

三、选聘程序

(一)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王云阳

副组长:汪勇攀

成员:李巨秀杜双奎王敏严艳童静刘娜

(二)系主任、副主任选聘

1.征求意见。由工作小组个别谈话听取相关系教师代表、院党委委员、科级干部意见后向党委会报告征求意见情况,决定推荐方式。

2.召开民主推荐会。由联系院领导或系主任(原系主任)主持召开全系职工会议,进行民主推荐。

3.党委会研究。工作小组向党委会报告民主推荐情况,讨论提出聘任建议人选。

4.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政联席会审议建议人选,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任用。

(三)教研室主任选聘

1.征求意见。待系主任、副主任选聘到位后,由系主任、副主任征求教师意见后,报工作小组提出拟任人选。

2.党委会研究。工作小组向党委会报告征求意见情况及拟任人选,讨论提出聘任建议人选。

3.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政联席会审议建议人选,通过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发文任用。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系、教研室作为学院基础教学机构,在教学组织、课程建设、教材编写、教学质量提高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选聘工作涉及的教职工要以对组织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大局为重,客观公正表达意见、参与推荐。

(二)严格组织纪律

选聘工作中,严禁拉帮结派、团团伙伙的非组织行为,一经发现,依纪依规严肃处理,职工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组织报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