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下午,学院召开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扩大)专题会议,针对学生反映的“李靖同学2023年9月获得学校第九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不应认定为研究生学历阶段成果”问题进行研究,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扩大)会议听取了参会师生针对学生反映问题的个人意见。会上,参会师生一致认为,虽然李靖同学校级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证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刚好研究生入学报到),但实属本科学历阶段的参赛作品和成果,不应纳入研究生学历阶段成果。
综合参会师生意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扩大)研究决定,李靖同学2023年9月校级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属于本科学历阶段成果,不予认定为研究生学历阶段成果。
参会人员:宋广林、于修烛、李菊兰、张彦彦、杜双奎、杨保伟、汪 蓉、兰 莹、马婷婷、张文涛、伊扬磊、卢 浩、季艳伟、田洪圆、武文斌、学生代表(邵一鸣、尚嘉妮、屠奥白、谢英曼、李宁、蒋淼、刘程程、王文泽、侯萌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