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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经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现对我院本科生2015-2016学年综合测评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9日-9月21日,共三天,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反映相关问题。反映问题,反映问题需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本着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 腊
联系电话:029-87091512
附件:食品学院2015-2016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