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学院《关于做好食品学院2025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志愿填报、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25日—3月31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监督组办公地点:食品学院党务办公室A226
电 话:029-87091620
Email: shpxyb@nwafu.edu.cn
附件:2024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