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6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及学院《关于做好食品学院2026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生志愿填报、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月23日-3月27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院监督组提交申诉申请,申请需注明个人基本信息、申诉事由、相关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监督组办公地点:食品学院党务办公室A226
电 话:029-87091620
附件:2025级食品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分流学生名单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