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根据学生自愿申请、学院审查,现将2021级学术特长生指标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11至13日,如有异议者,请以书面、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
监督组办公地点:食品学院党务办公室A226
电 话:029-87091620、029-8709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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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