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转载]关于2009年度津贴核拨发放有关事宜的通知

作者: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0-01-08     浏览次数:

     

办人发?2010?2号


各学院(系、部)、处(室)、直属(附属)单位:
    经广泛征求职工意见,2010年1月5日学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对原学校津贴发放办法进行适当调整。现就2009年度津贴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津贴分配办法(暂行)》(校人发[2008]392号)文件中部分核拨发放标准进行修订,其余按原标准执行
    (一)岗位津贴中,按照向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青年教师倾斜的原则,适当提高讲师及以下教学人员津贴标准,调整后的岗位津贴标准见附件1。
    (二)科研业绩津贴中,科研经费津贴标准和计算办法不变,津贴支出渠道调整为学校核拨50%,另外50%从本人结题的课题结余经费中列支。科研成果津贴标准中科技推广二等奖2万元;发明专利每件先发1万元,转化后按其转化经济效益发给奖励津贴2-4万元;国颁标准每项2万元,部颁标准每项0.5万元,省颁标准每项0.2万元;增加国家级教学成果特等奖津贴,每项100万元;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每项50万元,二等奖20万元;省级教学成果特等奖8万元,一等奖2万元;增加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津贴,每项0.5万元。科技推广业绩津贴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天180元,副高级每天150元,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每天120元;各试验站(基地)首席专家按正高级标准核拨。增加“博士点基金”津贴,每项1万元(研究生院负责核拨);增加“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津贴,每项0.5万元。
    二、津贴的核拨和发放办法按原规定执行
    三、其它有关问题
    (一)研究生培养津贴中,对于博士、硕士不足三年毕业的,按实际修业年限核拨培养津贴,超过三年的按前三年核拨培养津贴;硕博连读的前 两  年按硕士核拨培养津贴,后三年按博士核拨培养津贴。学校按研究生人数及公共课时确定核拨总额,研究生院根据各学院具体情况适当进行调整。
    (二)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调研员管理办法》(校党发[2009]1号)规定,调研员按同级领导职务业绩津贴的90%核拨到受聘单位,由受聘单位按实际在岗工作情况和考核结果发放,不能正常上班或考核不合格的,按学校有关规定扣发部分或全部津贴。
    (三)专职管理人员和直属单位应聘在教学科研岗位但执行了教学科研辅助人员业绩津贴标准人员,不再核拨和发放课时津贴及科研经费津贴。
    (四)执行了管理业绩津贴的辅导员,岗位津贴也按管理人员执行,教学业绩津贴从管理业绩津贴中冲销。
    (五)新进教职工见习期间岗位津贴标准,专业技术岗位博士按9级、硕士按11级、本科按12级执行;管理岗位博士按8级、硕士和本科按9级执行。
    (六)学校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核拨津贴,特殊情况由各单位自行调节处理。职工对津贴分配的建议和意见可向本单位反映,由本单位汇总后书面报学校研究,学校不受理个人反映的问题。
    (七)成教学院、资产经营公司、博览园、测试中心、校医院、场站管理中心等业绩津贴按2008年标准和办法执行。
    (八)请各单位将《2009年度校内津贴发放名册》按以下要求填写。
    1、学校提供《在职职工编码表》(见附件),本单位在岗人员的姓名、编码等以学校提供的信息为准,非本单位的我校在职在岗职工编码从职工所在单位查找,非我校在职人员领取津贴在编码栏注明本人身份,如退休、学生、外校职工,并注明身份证号,表中未列入的新进教职工不填编码。
    2、《2009年度校内津贴发放名册》用a3纸横向打印,宋体10#字型。
    (九)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执行,确保津贴及时准确发放。对于虚报冒领、弄虚作假等违犯学校津贴发放规定的一经举报查实,学校将严肃处理。
    四、时间安排
    (一)2010年1月7日至1月12日审批发放岗位津贴、核拨业绩津贴和可用于分配的创收收入。
    (二)2010年1月13日至1月15日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备案发放。
    (三)2010年1月15日至1月20日学院(系、部)、自筹单位备案发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 
                                     二?一?年一月六日

教师岗位

教学科研辅助岗位

岗位等级

原月标准

现月津贴

月增

岗位等级

原月津贴

现月津贴

月增

一级

3200

3250

50

一级

 

 

 

二级

2200

2250

50

二级

 

 

 

三级

1850

1900

50

三级

 

 

 

四级

1500

1550

50

四级

1300

1350

50

五级

1200

1300

100

五级

950

1050

100

六级

950

1150

200

六级

700

850

150

七级

700

1000

300

七级

500

650

150

八级

500

850

350

八级

400

550

150

九级

400

750

350

九级

350

500

150

十级

350

700

350

十级

300

450

150

十一级

300

600

300

十一级

260

400

140

十二级

260

550

290

十二级

200

350

150

管理岗位

工勤岗位

岗位等级

原月标准

现月津贴

月增

岗位等级

原月标准

现月津贴

月增

二级

3000

3000

0

二级

260

360

100

三级

2100

2150

50

三级

200

300

100

四级

1850

1900

50

四级

160

260

100

五级(六年以上)

1500

1550

50

五级

120

220

100

五级

1300

1350

50

 

 

 

 

六级(六年以上)

950

1050

100

 

 

 

 

六级

750

900

150

 

 

 

 

七级(六年以上)

500

700

200

 

 

 

 

七级

400

600

200

 

 

 

 

八级(六年以上)

350

550

200

 

 

 

 

八级

300

500

200

 

 

 

 

九级

260

450

190

 

 

 

 

 

备注: ①科技推广和工程技术人员参照教师系列的标准执行。

       b类岗位按相应标准的90%计发,计发的标准低于下一级标准的按下一级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