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示
 

【通报批评】第十一周电动车违停情况

作者:         发布日期:2024-05-08     浏览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食品学院《关于进一步规范学院楼前车辆停放的通知》,我院绝大部分同学能够积极配合,自觉维护良好的停车环境,但仍有部分同学认识不足,未按要求规范有序停车,现将情况进行通报:

序号

姓名

班级

车牌

违停时间

1

刘紫瑶

2022级专硕2班

陕V0021020

5月6日晚上

2

向书娅

2022级专硕4班

陕V0006392

5月6日晚上

3

牛丽

2023级学博班

陕V0093959

5月7日上午

4

杨文月

2023级学硕2班

陕A1595291

5月7日晚上

5

胡楠

2022级专硕1班

陕V0038213

5月8日上午

请全体同学提高思想认识,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交通秩序和校园环境。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