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2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做好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 岳田利
成 员: 龙清林 刘学波 刘兴华 李志西 张国权 刘敏芳 张振华
秘 书: 侯东丽
(二)复试专家组(食品科学)
组 长:刘兴华
成 员:食品化学教研组、食品微生物教研组
秘 书:师俊玲
复试专家组(粮油专业)
组 长:李志西
成 员:粮油点全体导师
秘 书:杜双奎
复试专家组(农产品加工专业)
组长:张国权
成员:食品工艺教研组、食品工程教研组
二、复试及招生人数
按照学校划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并结合学院本年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012年公开招考中食品科学点拟招生16人,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点拟招生10人,农产品加工点拟招生10人。现按照1:2的比例进行复试,共计72名考生参加复试。
三、考生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2日下午2:00-5:00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院审核;调剂考生及往届生在南校区3号楼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
考生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及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4.政治表现(原单位出据)、考生自述(包括业务和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研究计划);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6.全国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国家成绩单未下发的考生,须持教务处加盖红章的成绩单)及复印件1份。
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四、体检
4月13日上午在南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五、复试安排
1、心理测试:4月13日晚上19:00-20:00
地点:外语系六层语音实验室。
2、英语听力测试:4月13日晚上20:00-20:30
地点:外语系六层语音实验室。
3、英语笔试: 4月13日下午14:30-17:30
地点:食品科学专业考生在食品学院三楼多媒体教师,粮油专业考生食品学院南楼一层会议室进行,农产品专业考生在食品学院测试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
4、专业课笔试:4月14日上午10:00-12:00
地点:食品科学专业考生在食品学院三楼多媒体教师,粮油专业考生食品学院南楼一层会议室进行,农产品专业考生在食品学院测试中心三楼会议室进行。
考试内容:
食品科学专业:食品科学综合
粮油专业:粮油工艺学
农产品加工专业:食品工艺学。
5、面试:4月14日下午14:30-18:00
地点:食品科学专业考生在食品学院院办120会议室进行,粮油专业考生在学院三楼多媒体会议室进行,农产品加工专业考生在南楼会议室举行。
六、录取办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1、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2、每位博士生和硕士生导师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人数不得超过3名(含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参加复试前需要选择接收导师,复试后如果一名导师上线学生超过3人,上线学生可以重新选择接收导师。
3、学院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复试结束后学院将在网站上公示复试成绩。
附件1:

2012年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考核表.doc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二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