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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兼职辅导员和2008级学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侯东丽            发布日期:2008-06-25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设一支作风过硬、精干、高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条例》(校党发[2005]82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班主任工作管理条例》(校党发[2005]7号)文件要求,学院决定近期开展兼职辅导员和2008级学生班主任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

(一)兼职辅导员选聘对象

新进校青年教师及符合条件的在读研究生。

(二)班主任选聘对象

热爱学生工作的在岗教师、干部和离退休人员。

二、选聘条件

(一)兼职辅导员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解决学生工作的实际问题,善于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作风正派,生活严谨,热爱学生;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学生的思想和心理特征,掌握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

4.中共党员。

(二)班主任选聘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为人师表,能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热爱学生工作;

3.具有组织开展班级工作和引导学生全面发展的知识水平和能力;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5.能认真履行班主任职责,有较充足的时间开展班级工作。

三、选聘程序

(一)兼职辅导员选聘程序

兼职辅导员选聘工作按照个人向学院申请,学院)推荐,学工部(处)组织面试、选聘,学校聘任的程序进行,聘期一年。

(二)班主任选聘程序

班主任选聘工作由学院组织实施,选聘结果报学工部、人事处备案,由学校予以聘任,聘期四年。

四、工作要求

(一)辅导员、班主任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选好配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维护高校稳定的重要组织保证和长效机制。

(二)凡已被党委组织部聘任的科级干部不得聘为兼职辅导员;本年度正在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的人员若欲继续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须重新应聘。

(三)本次聘任的所有兼职辅导员必须入住学生公寓。

(四)专兼职辅导员不作为班主任的选聘人选,已经担任2007级、2006级、2005级学生班主任的人员,不得兼任2008级学生班主任。

(五)请申请兼职辅导员的人选于627日前将工作申请表交至学生工作办公室侯东丽处,并连同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班主任选聘相关材料(含电子文档)于629日前报学工部教育管理科.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8年6月19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班主任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2: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兼职辅导员基本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