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办公室、实验室、中心工会小组:
根据校工发[2009]2号文件“关于推荐评选“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创新示范岗”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的通知”精神,为了充分调动广大女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及管理服务工作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半边天的作用,为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校工会决定,在全校女教职工中开展评选“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创新示范岗”和“五好文明家庭”活动。请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积极推荐候选人,于2月24前将先进材料报学院办公室。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工会
2009年2月20日
附件:校工发[2009]2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