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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2年全日制工程硕士推免研究生工作安排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10-08     浏览次数:

     

    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研发〔2011〕264号]》、《关于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1〕26号)》和《关于201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办研发〔2011〕2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促进全日制食品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复试环节在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全日制食品工程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推免、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 岳田利

    成  员: 王 华  龙清林  刘学波  张国权  张振华

    秘  书: 罗勤贵

(二)复试专家组

   组  长:刘兴华

   成  员:岳田利  李志西  樊明涛  张建新  张国权  刘邻渭   刘学波  王敏   张振文  房玉林  刘树文

   秘  书:师俊玲

三、资格审查与日程安排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可免初试申请攻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是指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创新学院未进入研究生培养通道学习的学生)。

    1.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违纪行为;身心健康,符合体检标准。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推免应有较强的实践能力。

    (3)课程学分成绩:在本科学习期间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要求75分及以上。

    (4)外语成绩: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推荐要求非英语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全国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或外语小语种四级成绩60分及以上,其中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26分及以上者优先;英语专业的专业英语四级成绩70分及以上。

     2. 推免生资格确定。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资格排序是以符合学术型条件的学生优先,符合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条件的学生递补(英语通过六级者优先),各次序中以学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我院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总数为40人,按照学校文件规定,以各牵头学院接收本校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人数不得超过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44.6%计,我院招收推免研究生总数为18人(不包括:支教团和辅导员推免生名额)。

   3.接收推免全日制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工作安排

   (1)申请参加我院复试的推免生在10月8日下午18:00之前将推免生持资格证明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外语四六级成绩单(原 件和复印件及2012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申请表交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公室罗勤贵老师处。

   (2)10月8-10日,学院核对申请者名单,确定参加复试学生名单,组织复试,复试结束后在学院网上公示录取的推免生名单。

   (3)10月12日,学院将有关文档报研究生院招生处。

   体检、填报《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领取网报校验码与学术型一并进行

   (4)所有推免生应按时参加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无法录取。

四、复试内容和安排

   1、面试:10月10日上午8:30-11:00

   地点:食品学院院办120会议室进行。

   考试内容:参照学校2012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拟攻读硕士学位面试考核表规定内容完成。

   2、笔试时间:10月10日下午15:00-17:00

   地点:学院南楼一层会议室进行。

   考试内容:食品科学综合,包括食品化学、食品工程、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加工工艺学、食品安全以及葡萄酒(葡萄酒学院学生选做)等学科领域。每门学科20分,满分100分。

   3、体检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由校医院安排。

五、录取办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按下列加权法进行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

   2、笔试和面试成绩其中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导师招收推免学生人数按照上报研究生院招生计划执行,每人不超过2人。学院按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名录取前18名考生(不包括支教团和辅导员推免生)。学生参加复试前需要选择接收导师。

   4、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及研究生导师要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录取政策,细心细致地回答考生的疑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5、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029?87080151,电子信箱 hsh@nwsuaf.edu.cn 。学院举报电话:029-87092821。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一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