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读高新中学的职工子弟学费报销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1-10-20 浏览次数:
各位教职工:
经学校研究,拟对本学期就读于高新中学的我校正式职工子弟的学费予以报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销范围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在高新中学就读的我校正式职工的直系一代子女。
二、报销标准
初中按学费的60%报销,初一为1800元,初二、初三为1740元;高中按学费的50%报销,为1750元。
三、报支程序
1.需要报销的职工请在正式票据背面注明学生家长姓名及所在单位后,于2011年10月26日前将票据交至学院行政办。如有延误、逾期,学校将不予办理。
2.学院收齐票据侯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公示。
3.经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统一将学费票据、《职工子女学费报销汇总表》纸质及电子版报人事处审核,最后由计财处报支。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