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办研发[2010]5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为促进全日制食品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加强复试环节在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中的作用,确保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全日制食品工程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复试领导小组和复试专家组,全面负责研究生推免、复试和录取工作。
(一)学院全日制食品工程硕士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岳田利
成 员: 龙清林 张国权 张振华 刘学波 潘小东 严艳
秘 书: 潘小东
(二)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 岳田利
成 员: 王 华 龙清林 刘学波 张国权 张振华
秘 书: 罗勤贵
(三)复试专家组
组 长:岳田利
成 员:王华 刘兴华 李志西 樊明涛 张建新 张国权 刘邻渭 刘学波 王敏 张振文 房玉林
刘延琳 刘树文
秘 书:师俊玲
三、资格审查与日程安排
1.推荐条件
(1)推免生必须从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职教师资)。
(2)身心健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不良行为,无违法违纪行为或受处分纪录。
(3)①非英语专业学生须通过CET-4(新计分方法成绩≥426分)或小语种四级成绩合格,CET-6优先;②本科学习期间前三年学分成绩在75分及以上且无不及格或重修课程。
2.9月27日,符合学术型推免条件但未被录取的“校内留用”学术型推免生、未取得“校外交流”资格的学术型推免生、符合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条件的学生均可填报“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并向本科所在的学院(系、部)教学秘书提交申请表。
已录取为“校内留用”学术型推免生及获得“校外交流”推免生资格者的,不得再申请全日制专业学位型推免生。
3.9月29日,各学院(系、部)教学秘书核对申请人名单后, 填写“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名单汇总表”,辅导员以学院(系、部)为单位统一到学生处审核综合测评成绩后报研究生院。
4. 推免生资格确定。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资格排序是以符合学术型条件的学生优先,符合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条件的学生递补(英语通过六级者优先),各次序中以大类排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指标数的150%确定各学科大类获得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资格的学生。
9月30日,学校公布取得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资格的学生名单。由申请推免生所在学院(系、部)教学秘书到研究生院领取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资格证明,发给学生本人。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申请者持资格证明到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办理申请复试的有关手续。
申请参加我院复试的推免生在10月8日下午14:00-17:00之间将推免生持资格证明、本科学习成绩单及全国大学生外语考试成绩单交到我院专业学位研究生办公室罗勤贵老师处。
5.10月10日,学院组织具有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资格的申请者进行复试。
6.所有推免生应按时参加2011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否则无法录取。
四、复试内容和安排
1、笔试:10月10日上午8:30-10:30
地点:学院南楼一层会议室进行。
考试内容:食品科学综合(包括食品化学、食品工程原理、食品微生物学、食品加工工艺学以及食品安全等学科领域)。
2、面试时间:10月10日下午14:30-18:00
地点:食品学院院办120会议室进行。
3、体检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由校医院安排。
五、录取办法
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总成绩按下列加权法进行计算:
1、复试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各占50%)。
2、笔试和面试成绩其中一项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导师招收推免学生人数按照上报研究生院招生计划执行,每人限1-2人。按复试总成绩依次排名录取前32名考生。学生参加复试前需要选择接收导师。
4、所有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及研究生导师要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录取政策,细心细致地回答考生的疑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推免工作顺利进行。
5、为便于监督管理,学校设举报电话和信箱,电话:029?87080151,电子信箱 hsh@nwsuaf.edu.cn 。学院举报电话:029-87092821。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在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附件:2011年全日制专业学位推免生申请表.doc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O一O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