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阅卷、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
一、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负责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所有人员进行必要的政策纪律培训和安全保密教育,负责向考生做必要的解释工作。
组 长: 岳田利
成 员: 龙清林 刘学波 刘兴华 李志西 刘邻渭 樊明涛 王敏 师俊玲 丁 武 夏效东 王建龙
秘 书: 侯东丽
二、复试原则
根据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发展前景、自身特色,突出对考生的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的考察。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三、复试办法
复试基本分数线:学校划定分数线为英语成绩50分、业务1成绩 60分、业务2成绩60分,总分数线180分。所有上线考生均有机会参加复试。复试形式分为笔试和专业面试。
1、笔试:考察专业知识的掌握,笔试科目为食品科学综合,内容含盖食品化学、食品微生物、食品工程和食品工艺。
2、专业面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请考生准备5-8分钟PPT进行汇报,面试时间10分钟。
四、成绩核算及录取办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20%
其中初试成绩为三门考试科目的平均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以百分计。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在综合考虑考生的总评成绩、各导师的招生指标数,并充分尊重导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不分专业排序录取。
五、复试安排
1、笔试:3月31日上午9:00―12:00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在食品学院南楼会议室进行考试。
2、面试:3月31日下午14:00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抽签,14:30在学院120会议室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六、注意事项
1、参加复试考生自带身份证、准考证、一寸照片在3月29―30日,可到校医院进行体检,29日后的体检均在示范区医院自行体检。体检后将体检表送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所有参加复试在职考生前来复试时必须携带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攻读博士学位学习期间全程脱产学习的协议书” (见附件),同意被录取后与我校签署协议。否则不能参加我院进行的复试。
3、体检、政审、及其他情况的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食品学院2012年博士研究生复试监督咨询电话 029-87092275。
附件1、2013年博士考试成绩1.xls
附件2、关于在职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全程脱产学习有关事项的通知.doc
附件3、2013年在职博士研究生全程脱产学习协议书.doc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