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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09-27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院2023-2024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小米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下设评议小组,负责2023-2024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对学院推荐人选开展初步审查。组织机构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组  长:赵武军、吕欣

副组长:于修烛、张彦彦

成  员: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中的导师代表以及教授委员会秘书、研究生秘书、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

(二)评议小组

成员: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2名,其中博士研究生4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8名(其中学术型硕士4名,专业型硕士4名),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 235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

所有材料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学校今年继续编辑《2023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 1 张。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 5000 元,奖励名额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1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 304 号),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

所有材料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四、小米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我校综合素质优秀的全日制非在职在校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全校评选名额“小米特等奖学金”10 人,奖励标准为每人 2 万元;“小米奖学金”18 人,奖励标准为每人 5000 元。其中我院推荐学生1人,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确定获奖学生等级。

2.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学校,热爱所学专业,在思想、品德、作风等方面起到模范作用,综合素质优秀;

(2)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科技创新能力强,社会责任感强,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具有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3)积极进取,勇于创新、明礼诚信;

(4)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排名前50%,研究生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5)科技创新能力强,在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优先;

(6)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

(7)除成绩以外,以上成果均为未使用过的成果。

3.书面评审材料提交要求

小米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小米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明细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一份(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所有材料用回形针或长尾夹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7日-30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9月30日10:00前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评审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A223,电子版发至邮箱spwwb@nwafu.edu.cn。超出截止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定。

2.民主评议推荐(10月1日-10月6日):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10月7日-10月15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6日-10月25日)。

六、注意事项

1.已用于往年其他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已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再用于本学年其他奖学金的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申请小米奖学金者不得申请国家奖学金和校长奖学金。

2.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首页,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3年9月30日10:00前)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

3.提交论文需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本人保证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4.受助学生要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联系人:武老师、贾老师

联系方式:87092483

邮箱:spwwb@nwafu.edu.cn


附件:2023-2024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材料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