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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6-06-12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党员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根据《食品学院关于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食品党2016年3号文件)安排,院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5周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这次表彰的对象是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

    1.符合先进党支部条件的采取自荐方式。

    2.优秀共产党员人选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的中共正式党员。应重点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的优秀党员和品学兼优的学生党员中推荐。

    3.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必须有2年以上党务工作经验。应以各支部书记、委员等党务工作者为主。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

    1.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成效显著,群众满意度高。

    2.支部领导班子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紧紧围绕“两个一流”建设和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强化政治功能,发挥党组织的应有作用,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教育引导党员和群众。

    3.贯彻执行《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引导党员严守党的纪律,反“四风”、改作风持续开展。

    4.工作运行规范高效,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班子团结协作,勤政廉洁,表率作用发挥好;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强;党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坚持群众观点,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师生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

    1.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理想信念坚定,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大局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做表率。

    4.牢记宗旨,密切联系师生,爱岗敬业、教书育人、吃苦在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改革创新。

    5.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专业学习中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实绩突出,得到党员师生的公认。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

    1.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在党员师生中起到表率作用。

    2.具有强烈的政治意识、政权意识和阵地意识,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建业务,认真履行职责,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事业心、责任感强。

    3.注重党建理论学习,党建工作思路清晰,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强,善于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党建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4.模范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处事公道。

    5.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自觉为师生排忧解难,受到师生的信赖和敬重,工作业绩突出,党务工作得到大家的公认。

三、表彰名额

    1.先进党支部4个,其中教工支部1个,学生支部3个。

    2.优秀共产党员26名,其中教职工党员8名、学生党员18名。

    3.优秀党务工作者10名,其中教职工支部4名,学生支部6名。

四、组织领导

    院党委成立先进评选工作小组,负责各类先进的评选工作,负责向党委会提交初步材料。组成如下:

    组长:张振华

    副组长:汪勇攀

    成员:薛宏春  董文科  刘娜

五、评选程序

    1.各支部于6月16日17:00前提交支部工作总结(教工支部可以近三年工作情况为依据,不申请先进党支部也要提交工作总结),材料以写实为主,不超过2000字。

    2.各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产生本支部推荐人选,原则上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不超过本支部党员人数的10%(不足1人推荐1人)且不超过3人,优秀党务工作者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数5%且不超过1人。

    3.院党委组织评选

    院党委召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研究产生优秀名单,并公示2个工作日。

    4.表彰

    七一前结合召开纪念建党95周年,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进行表彰。

六、有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好中选优,真正把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党员师生公认的优秀党员推选出来;真正把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受到师生信赖和敬重的优秀党务工作者推选出来。

    (二)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人选不交叉。

    (三)请各支部于6月16日17:00前将各自支部总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有关材料一式三份(A4纸双面打印)送学院党务办公室,同时发送推荐材料电子版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对象近期免冠照片电子版(大于1MB)至电子邮箱38021419@qq.com

    推荐材料包括:

  1.事迹材料。先进党支部材料不超过2000字,个人事迹材料不超过1000字。事迹材料要真实具体、生动鲜活,以写实为主,充分体现推荐对象特点、工作实绩和感人事迹,避免大话空话套话。

    2.审批表。先进党支部、先进个人应填写相应审批表格(见附件1、2、3)及汇总表(附件4)。审批表中主要事迹栏由事迹材料缩写而成;推荐对象的基本信息要完整、准确、规范(如姓名、地名、单位、职务、党组织名称等必须使用全称)。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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