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确保录取质量,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校研发〔2010〕86号)精神,结合我院各专业(领域)对生源的要求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全面衡量考生的德智体情况,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确保质量。
二、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招生工作组,由学院院长任组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各学科点负责人及秘书、研究生秘书为组成成员。招生工作组全面负责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
2.学院同时成立招生督查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党委纪检委员、导师代表及党务秘书为组成成员。招生监督组全面负责招生各环节的纪律监督工作,保证招生程序的公平正义,接受和处理考生及学院师生的诉求。
3.学院成立复试专家组,复试专家组组长由学科点负责人担任,每组复试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三、复试
(一)学术型硕士分三组进行复试,第一组报考研究方向为食品与发酵工程理论、食品功能化学与营养、食品微生物、食品安全;第二组报考研究方向为粮食工程与发酵技术创新、淀粉与蛋白质工程技术、油脂工程;第三组报考研究方向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果蔬加工与贮藏工程、畜产食品加工工程、粮油加工与贮藏。每组参加复试人数均按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的2.5倍划线确定。第二组第一志愿不足部分接受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其他方向未进入复试的研究生参加复试,接受条件:(1)初试成绩符合国家分数线;(2)通过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3)本科毕业院校为985或211或设有研究生院高校。
(二)食品工程领域第一志愿上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复试,接受调剂考生,接受调剂要求见学院2月28日《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受2017年食品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通知》、《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受2017年食品工程领域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通知》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接受2017年食品工程领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的补充通知》。进入复试的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同等对待。参加复试人数应不低于招生计划录取人数的1.2倍。
(三)复试由外语听力测试、心理测试、笔试、面试和体检五部分组成。
1.外语听力测试: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学院组织,外语系实施。测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由研究生院统一安排,学院组织,心理咨询中心实施。
3.笔试:由学院根据招生简章所定考试科目组织命题,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4.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实践(实验)能力、外语口语表达及应用能力、思维敏捷程度、思想品德和心理素质等,满分为100分。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5.体检:研究生院统一安排,校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关于印发《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招生体检标准》的通知”(校研发〔2005〕336号)文件执行。
四、录取
1.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录取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考生的录取成绩按下列加权法进行计算:
总成绩(满分500)=(初试成绩500分)×50%+[复试笔试成绩100分×1.5+复试听力成绩100分×0.5+复试面试成绩100分×3.0]×50%
2.复试笔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和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五、其他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进入复试名单,获得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免复试。
2.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4.在复试中弄虚作假、违纪的考生取消其资格。
5.学院将拟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六、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