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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季延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学工作安排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2-08     浏览次数:

     

各相关教师、研究生:

根据学校《关于推迟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时间的通知》《关于2020春季学期推迟开学的补充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延迟开学期间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的通知》及“延迟开学、按时开课”“教学不延误,学业不延迟”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为落实延迟开学期间我院研究生教学各项任务,确保2020年春季学期研究生教学工作平稳顺利进行,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组

组  长:吕欣  张振华

副组长:王建龙  汪勇攀

成  员:所有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辅导员

二、总体要求

(一)招生工作

学校推迟研究生招生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在保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安排2020级硕士研究生初试成绩查询、复试录取等工作,具体时间、形式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教学工作

1. 2月18日10:00,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发布全校研究生课程表。2月18日16:00-2月24日16:00,研究生通过“系统”进行第一次选课(可选、可退)。3月2日16:00-3月3日16:00,研究生通过“系统”进行第二次选课(可选、可退)。研究生公共课从2019-2020学年春季学期第一周周一(2月17日)开始上课,专业课从第一周周三(2月19日)开始上课。

2.在延迟开学期间,开展网络授课的课程均为原课表中安排的理论课程,采用网络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时,要做到任务不减、质量不降,鼓励充分发挥教学团队作用。

3.网络教学方式、组织及任课教师的培训等要求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课程教学准备工作的通知》执行。

4.实验、实习类课程和专硕实践实习一律暂停,待研究生返校后由任课教师和导师根据具体情况做好调整安排,并及时报备研究生办公室和组织实施。

(三)研究生和导师工作

1.在延期开学期间,研究生要按照学校教育教学安排和导师的要求,遵守学习和生活纪律,做好远程选课、在线上课、文献研读、论文撰写等学习活动。

2.在延期开学期间,导师不得安排研究生回校开展实验室工作、参加集体现场讨论活动,不得派遣研究生外出参加学术交流和访学进修等。

3.在延迟开学期间,导师要通过电话、网络等远程指导研究生制定课程学习计划,指导学生选课,指导和督促研究生使用各类数据库查阅文献及学位论文撰写等工作。

(四)学位授予工作

1.学位论文送审。

(1)博士学位论文送审。2020年春季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要抓紧时间,尽早撰写完成学位论文,做好答辩准备工作。学位论文经导师审核同意送审后,研究生须将论文和相关材料(仅电子版)先提交研究生办公室复核,再由学院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处。在4月3日(暂定)之前,研究生院将博士学位论文送出外审。

(2)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硕士学位论文在4月15日前提交研究生办公室送出外审,送审对象、组织方式学院另行通知。

2.毕业与学位论文答辩。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答辩组织方式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若延期开学4周以内,在5月25日(暂定)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5月31日(暂定)前分委员会完成学位申请审核工作。若延期开学4周以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另行安排。

三、主要工作任务与时间安排

2月10日前,落实2020年春季学期开课教师到岗情况,并对不能落实的教学任务予以调整。

2月14日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专业课课表编制,落实网络授课课程,请各课程负责老师填写“2020年春季学期网络教学课程汇总表”(附件),报研究生办公室。

2月17日前,导师制订远程指导研究生方案并报研究生办公室,学院做好后续的检查和指导工作。

2月19日前,组织完成任课教师网络教学培训。

2月18日16:00-2月24日16:00,组织研究生网上选课。

2月24日前,各任课教师完成授课班级QQ群或微信群组建调试工作,建立在线学习组织管理平台,做好研究生网络在线学习的指导工作。

四、相关要求

1.请各相关老师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夯实责任,认真做好网络课程教学和制订远程指导研究生方案。

2.任课教师在确保教学质量的前提下,可根据教学资源和条件采用多种方式进行网络授课,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师生信息沟通顺畅。

3.研究生导师要发挥研究生培养第一责任人和思想政治教育首要责任人作用,要在延迟开学期间定期了解研究生身体健康情况,做好研究生的学业指导、思想教育引导和人文关怀,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学院报告。

4.教育教学相关问题咨询可通过 “网络教学技术支持服务”群(qq群号:479505348)进行沟通交流。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网络教学课程汇总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