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班:
为做好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根据校学发〔2008〕203号、〔2017〕33号文件及《关于各学院(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学生班要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年级、本班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实施。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切实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各项评优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抓实抓好,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意识。
二、各年级、学生班对测评及评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答疑。
三、测评和评优结果经过公示异议后,班级要组织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签字确认,无异议后于9月23日前上交至学院团工委综合考评部处,并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各学生班级测评小组要认真核对学生的相关信息,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外出交流访学回校学生原则上须参加综合测评,其智育成绩由教务处认定,德育、文体成绩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其结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班主任、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测评鉴定工作,并将把学生的测评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
六、由于教务处、团委、体育部等部门已经对单项奖获奖学生进行了表彰,因此今年不再重复评选个人单项奖。
联 系 人:康鹏
联系电话:87091512
联系邮箱:kangpeng913@163.com
附件:
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日程安排
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2016级、2017级)
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15级)
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德育基础分评分表
5.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加分申请表
6.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及奖励办法
7.2017-2018学年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汇总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