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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9-09-18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为做好2018-2019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根据校学发〔2008〕203号、〔2017〕33号文件及《关于各学院(系)制定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细则的指导性意见》等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学生班要成立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年级、本班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实施。班主任、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组织学生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切实把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及各项评优工作作为对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环节,抓实抓好,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意识。

  二、各年级、学生班对测评及评优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开、公正,要将每个学生的测评资料、加扣分情况予以公开;要认真听取学生对测评工作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答疑。

  三、测评和评优结果经过公示异议后,班级要组织学生、班主任、辅导员进行签字确认,无异议后于9月22日前上交至学院团委综合考评部处,并将书面材料(含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各学生班级测评小组要认真核对学生的相关信息,转专业的学生在原班级测评及评优,外出交流访学回校学生原则上须参加综合测评,其智育成绩由教务处认定,德育、文体成绩由辅导员、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算。

  五、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是对学生上一学年的德、智、体等诸方面的全面评价,其结果关系到学生的切身利益。班主任、辅导员要认真做好班级学生的测评鉴定工作,并将把学生的测评鉴定表存入学生档案。

  联 系 人:许淼杰

  联系电话:87091512

  联系邮箱:xumiaojiework@163.com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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