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动态
 

关于开展2023年后稷金沙河食品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3-11-07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我院2023年后稷金沙河食品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及名额

评定对象为我院基本学制内的品学兼优的全日制非在职,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评选名额共6人,其中博士、学硕、专硕各2人。

二、评选条件

1.品行优良。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及本院的各项制度;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科研品质,无违犯科学道德的行为。

2.学习刻苦。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前50%。

3.科研能力强。能自觉阅读大量与自己研究课题相关的国内外参考文献,独立思考,并能以严谨的科研态度从事科学研究,并取得一定研究成果。

三、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11月7日-11月9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于11月9日17:00前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评审的《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学业成绩单和支撑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A223,电子版《社会类奖学金名单汇总表》发至邮箱spwwb@nwafu.edu.cn。(文件和邮件主题以“奖学金名称-姓名”命名)超出截止时间提交的材料将不予认定。

2.学院审核、公示(11月10日-11月17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个人提交材料,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3.学校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申报人已经获批的奖学金(不含学业奖学金)中使用过的科研成果、学科竞赛、创新创业竞赛等奖项,不得重复使用。

2.在申请该项奖学金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者,学院将酌情处理,并追回全部奖学金。

3.受助学生要培养服务社会的感恩意识,并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活动,以自身实际行动传承爱心、回报社会。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