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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 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12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组长:赵武军    吕欣

副组长:李菊兰    张彦彦

成员:杜双奎    王敏    王新    严艳    张瑞明    崔璐    李振宇    杨保伟    兰莹

秘书:董文科    童静

职责:组织并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初步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复核工作。

2.成立部门(系、室、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各系考核工作小组成员由系、支委班子、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系主任任组长。测试中心、实验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参照成立相应考核小组,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各部门考核工作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食品〔2022〕19号)执行。

职责:对教职工年度工作进行评议,评定考核等级,填写考核意见。

3.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负责教师岗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二、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其中处级领导人员年度考核由党委组织部负责。

三、考核内容

年度考核坚持质量导向,坚持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突出不同岗位类型特点和工作实绩。

1.教师以师德师风和工作实绩为重点。师德师风按照学校《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2〕69号),从政治素质、品行修养、业务素质和仁爱之心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工作实绩主要指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包括完成教学、科研、推广、国际交流、公益服务等工作任务的相关情况。工作绩效实行量化考核。

2.管理人员年度考核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实行述职评议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应当征求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主要考核完成任务的质量、数量、效率,执行本单位工作纪律和考勤制度情况,满足师生需求等方面的表现及工作中的突出贡献等。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主要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状态、劳动纪律、工作业绩、服务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其中,实验技术人员主要从实验工作业绩、实验室建设与功能研发、实验室管理、劳动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

4.工勤人员主要考核履职尽责情况、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和服务师生方面的表现等。

四、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13日-14日,教职工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内填写年度考核表。

2.12月15日,各部门(系、实验室、办公室、测试中心)分别组织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并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表》及初步考核结果报学院行政办公室汇总,《师德师风考核表》及初步考核结果报党务办公室汇总。

3.12月16日,学院考核工作组对初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组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审议。院党委审定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4.12月16日-12月20日,年度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5.12月20日,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五、考核等次和比例

1.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及参照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其中,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具备下列条件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

(1)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 级、省(部)级、市(示范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

(2)被评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我心目中的好导师”等。

2.年度考核等次及参照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部门参加考核人数(不含视同考核合格人数)的15%。

考核优秀要求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本年度内,在学院确定的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3.年度考核优秀指标

根据学校规定,学院按不高于15%的比例,将年度考核优秀和师德师风考核优秀名额分配至各部门。优秀指标分配如下。

部门

年度考核优秀指标

师德师风考核优秀指标

食品科技系

6

6

食品安全系

5

5

食品营养系

2

3

教学实验室

2


测试中心

2


党政综合办公室

2

1(辅导员)


六、有关说明

1.2022年教职工考核,由本人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教师首先完成“师德师风考核”模块相关信息填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年度考核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单位系统管理员(董文科)审核,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交部门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系主任或党支部书记)。

2.教师岗处级领导人员参加学院师德师风考核。

3.新入职不足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只作为聘用、定级的依据。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

(1)公派出国 6 个月及以上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和内退职工,由行政办公室填写《2022年度视同考核合格证明》;

(2)援藏、援疆、援青及扶贫等校外挂职、借调干部不参加学校年度考核;

(3)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 6 个月及以上的,由行政办公室填写《2022年度未参加考核证明》。

5.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 号)执行。

6.全职博士后参加年度考核,参照在编在岗人员执行,由导师所在系室组织。加强对非编制聘用人员的考核,由分管部门组织,根据学校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 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人事〔2022〕6号)执行。

附件:1.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