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大类招生、培养专业分流指导意见》(校教发〔2015〕226号)和《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本科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方案》(修订)要求,经过学生志愿填报、学院审核等程序,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4月2日—4月9日,公示期内有任何异议,请以书面、邮件或电话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要客观、真实。监督组办公地点:食品学院党务办公室A226
电 话:029-87091620
Email:tongjing1002@nwafu.edu.cn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