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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学院党委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1-19     浏览次数:

     

各党支部:

根据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按照学校《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校党发〔2022〕1号)要求,现就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方法措施

紧密结合党支部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求,重点做好以下5方面工作。

1.认真组织学习研讨

会前,各支部组织党员党员进行一次专题学习研讨,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打牢思想基础(学习内容参照附件6)。

2.认真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普遍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相互交换意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评议党员。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等。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评定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党员,但不评定等次。出席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有表决权人数的五分之四,否则会议应改期召开。

4.认真用好民主评议结果

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进行通报表扬和褒奖,并优先列为党内表彰的候选人;对评定为“合格”的党员予以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5.认真整改落实

党支部委员会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

二、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组织生活会存在走形式、搞应付等问题要及时纠正,对民主评议党员失真失实的要重新进行。学院党委委员要按“一岗双责”要求,列席至少一个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并点评。处级以上党员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且被评定等次。

2.注意方式方法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应当集中组织面对面开展。对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或党员身体原因等不能集中组织参加的,经学院党委批准后可作出灵活安排,在确保信息安全、意见表达充分、民主权利得到保障前提下,可以探索运用网络视频、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

3.报送材料及时间纪律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求在2021年3月25前之前完成,各支部于3月25日前将《党支部委员问题及整改承诺》(附件1)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用)》(附件4)纸质版支部书记签字后报送A226党务办公室,电子版发送到邮箱spyjshxsdyzx@163.com。党员个人问题及整改承诺留存支部备查。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具体时间安排提前报送学院党务办公室田洪圆老师处,学院党委将安排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联系支部民主生活会,并进行指导点评。

2.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做好记录与报道工作。


联 系 人:田洪圆

联系电话:87091620


附件:

1.党支部委员问题及整改清单

2.党员问题及整改承诺

3.民主评议党员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党支部用)

5.食品学院党委委员、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安排表

6.学习研讨参考内容



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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