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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12-19     浏览次数:

     

各系:

根据《关于印发<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食品〔2020〕1号)精神,学院将对2022年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进行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承担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教学任务的我院任课教师。

二、评价办法

1.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分为四个部分:学生评教占40%,师德师风占10%,学院评价占40%,学校评价占10%。本年度无教学事故的任课教师参与评价,满分100分计算。

2.质量等级分A(优秀)、B(良好)、C(一般)、D(差)四个等级。其中,A等数量不多于20%,C等和D等总数不少于10%,评为D等级酌情扣发教学质量奖励津贴。

3.学院评价部分由教师本人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试行)》10项指标评价(见附表1),填写《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得分表》(见附表2)。

三、时间安排

请各位教师将填写后的得分表电子版(命名为教研室名称+本人姓名)交至所在教研室审核,并由各系汇总12月22日前发送至学院教学办公室。


附表: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指标(试行)

          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师本科教学质量评价得分表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