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研究生:
为做好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相关要求,现启动本年度研究生实践成果的申报与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院在籍且在规定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实践成果认定将计入奖学金评定的“实践成果”板块。
二、材料提交要求
1.《食品学院研究生实践成果申报表》(见附件,需校内外导师签字)。
2.成果表现形式:应用设计类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实践报告类提供报告书。
3.相关支撑材料: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三、时间安排
1.材料提交:
电子版材料9月15日17:00前打包发送至:793123559@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_学号_实践成果。纸质版材料9月15日15:00-17:00交至:食品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A223)。
2.学院审核:学院教授委员会进行认定。
四、其他说明
1.实践成果申报材料的落款时间应早于2025年8月31日,认定结果适用于2025-2026年学年的研究生奖学金评定。
2.实践成果申报的所有材料应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将取消参评资格并追回奖学金。
3.申报成果须为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知识产权清晰。
请各位同学高度重视,按时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联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A223,电话:029-87092483)。
特此通知。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