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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09-2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资助工作安排,为做好2020-2021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及社会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下设民主评议小组,负责2020-2021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对学院推荐人选开展初步审查。组织机构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组长:张振华  吕欣

副组长:王建龙  汪勇攀

成员:导师代表 研究生秘书 学工秘书 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

(二)民主评议小组

组长:魏月媛

副组长:牛雅杰

成员:研究生代表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 10 名,其中博士研究生 3 名,奖励标准为每人 3 万元;硕士研究生 7 名(其中学术型硕士 4 名,专业型硕士 3 名),奖励金额每人 2 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 235 号)和《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需A4 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3)、《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附件12)、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材料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附件4)中的要求填写。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 5000 元,奖励名额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1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 304 号)和《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7)、《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附件12)、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材料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四、金龙鱼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从事粮油、农产、食品科学、生物、食品化学相关研究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评选名额共26名,其中博士研究生8名,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硕士研究生18名,(其中学术型硕士9名,专业型硕士9名),奖励金额每人5000元。

2.评选要求

研究生金龙鱼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龙鱼奖学金”评选办法(修订)》和《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金龙鱼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10)、《2020年-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金龙鱼奖助学金推荐信息表(初审)》(附件11)、《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附件9)、《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附件12)、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材料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五、后稷金沙河食品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评选名额共 10 名,其中博士研究生 3 名,硕士研究生 7名(其中学术型硕士4名,专业型硕士3名),奖励金额每人3000元。

2.评选要求

研究生后稷金沙河食品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后稷金沙河食品奖学金”评选办法》和《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后稷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社会类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附件10)、《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附件9)、《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附件12)、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材料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两份,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六、宝钢教育奖

1.评选对象及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全校评选名额2名,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

2.评选条件及规则

学院推荐1名同学参评,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并推选出特等奖候选人。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号)执行。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得者中的特别优秀者,经学校提名,可向宝钢基金会推荐参加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的评选。

3.所需提交材料

需提交材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成绩表》、2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一张、个人获奖材料(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等电子版一份、纸质版除汇总表外均一式两份,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使用订书钉。

4.时间安排

(1)本人申请(9月23-24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于9月24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研究生会学术创新部处(邮箱:spxscx@163.com);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4日):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院系初审(9月24日-9月25日):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召开专题会议对民主推荐人选开展初步审查,推荐至学校参评。

七、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 25日):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于9月25日12:00前以班级为单位交至研究生会学术创新部处(邮箱:spxscx@163.com,联系电话:029-87091512);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6 - 29日):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9月30-10月10日):学院评审工作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

八、补充规定

1.原则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本人须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如通讯作者为科研团队其他教师,需提交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认定。

2. 《食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章第二条(一)中“专业学位研究生超过2年(不含2年)”修订为“专业学位研究生超过3年(不含3年)”。

3.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学习阶段分为硕士、博士两个学程。原则上同一学程内不得重复享受同一社会类奖学金。

4.已用于往年其他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已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再用于本学年其他奖学金的评选。

5.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在学院规定提交申请材料的截止日期(北京时间2020年9月25日12:00前)内提供论文DOI号者方可有效。

6.提交论文需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本人保证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7. 从3月8日起,学院对每日打卡情况进行通报,凡在9点前未能打卡或打卡信息有误的学生,以及未提前3日申请跨地市流动的学生将给予通报处理,在健康打卡期间,因以上问题被通报批评三次及以上者,取消该年度评奖评优资格。

8.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辅导员反映,不接受匿名举报,反映问题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客观、真实、准确。对于来访者所反映问题,一经查实,立刻取消被反映对象获奖资格。公示期满无异议报送学校。如有疑问请咨询辅导员 (学院A219办公室,联系方式:029-87091512)。

9.最终解释权归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所有。


附件:2020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附件)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