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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2-09     浏览次数: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现就2024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

组  长:宋广林  吕  欣

副组长:于修烛  韩虎群  韩  雍

成  员:杜双奎  王  敏  王妍入  严  艳  张瑞明  崔  璐  杨保伟  董文科

职  责:组织并实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初步确定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的复核工作。

2.成立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工作组

组  长:宋广林  吕  欣

副组长:于修烛

成  员:王云阳  李巨秀  杜双奎  王  敏  王妍入  杨保伟  郭春锋  严  艳  童  静  刘  娜  熊金苹  田洪圆

职  责:负责教师岗的师德师风考核工作。

下设部门(系、室、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由系、支委班子、教研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系主任任组长。测试中心、实验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参照成立相应考核小组,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辅导员师德师风考核由党政综合办公室组织成立相应师德师风考核小组,分管院领导担任组长。

职  责:对教职工年度工作、教师岗职工年度师德师风进行评议,评定考核等级,填写考核意见,提名年度管理先进工作者。

二、考核范围

全体在编在岗教职工以及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内容及标准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食品〔2022〕19号)执行。教师师德师风考核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校党发〔2020〕69号)执行。

四、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12月9日-13日,填写年度工作总结。教职工由本人登录人事管理系统https://hr.nwafu.edu.cn/(系统内附填写说明)进入“年度考核”模块,按岗位类型在系统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教师岗同步完成“师德师风考核”信息填报),线上生成考核表并打印,交系主任或党支部书记处。非事业编制A岗人员直接填写考核表,无需在系统内填报。

2.12月16日-17日,各工作小组考核。各部门(系、室、中心)教职工考核工作小组、教职工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小组分别组织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并形成初步考核结果。《年度考核表》及初步考核结果报行政办公室汇总,《师德师风考核表》及初步考核结果报党务办公室汇总。

3.12月18日-19日,考核结果审议。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组对初步年度考核结果进行审议,学院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工作组对师德师风考核结果进行审议。院党委审定年度考核结果和师德师风考核结果。

4.12月20日-12月26日,考核结果公示。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师德师风考核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5.12月27日,上报材料。将相关材料分别报送至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五、考核等次和比例

1.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及参照标准

师德师风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本单位参评人数的15%(学生评教结果在本单位后15%不得评为优秀)。存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要点》负面清单第一条至第十七条有关行为的,师德考核不合格。

具备下列条件的,师德师风考核直接认定为优秀。

(1)以“四有”好老师为标准,当年在教书育人方面获国家级、省(部)级、市(示范区)级以上党政部门奖励的各类先进;

(2)被评为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我最喜爱的老师”,其他校级先进和荣誉,不予认定。

2.年度考核等次及参照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不超过应参加人数的20%。

考核优秀要求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于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责任心,高质量完成受聘岗位的工作任务,成效显著;本年度内,在学院确定的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中被评定为“不合格”;

(2)违反职业道德或社会公德,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

(3)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教学、科研事故或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4)全年旷工累计 5 个工作日(含)以上,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

(5)寻衅闹事,吵架斗殴,经教育不改,仍无理取闹,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或社会秩序;

(6)年度受到行政记过(含)以上、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

(7)未经批准,授课学时、教学工作任务没有达到《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关于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规定(试行)》(校人事发〔2018〕320 号)或本学院规定的最低标准的;

(8)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

3.年度考核优秀指标分配

部门

考核优秀指标(名)

师德师风考核优秀指标(名)

食品科技系

8

6

食品安全系

6

5

食品营养系

4

3

教学实验室

2


测试中心

2


党政综合办公室

2


辅导员

1

1

院考核工作组

2


合计

27

15

六、有关说明

1.处级领导人员填写考核表,学院不做考核档次认定。教师岗处级领导人员参加学院师德师风考核。

2.新入职不满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满半年的人员,参加考核并确定档次。

3.公派出国(境)、学校派出参加国内各类培训或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且在批准期内的职工,由学院根据其学习培训、开展工作等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4.挂职、援派、驻外的教职工,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如接收单位当年未对其进行考核的,由本人所在单位根据其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档次。

5.女职工按规定休产假的需参加年度考核,确定档次。待岗人员、病假、事假等累计超过半年的,参加考核,不确定档次。

6.全职博士后参加年度考核和师德师风考核,参照教师考核相关要求执行,由导师所在系室组织。

7.加强对非编制聘用人员的考核,由分管部门组织,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人事〔2022〕6号)执行。

8.教职工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教职工申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党办发〔2019〕21 号)执行。

附件: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实施细则(试行)》

3.2024年教职工考核相关材料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