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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食品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4-11-14     浏览次数:

     

各学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秋季学期本科生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院2024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生申请(11月14日):符合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相应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并于11月14日20:00前在学生评议小组申请;

(二)班级评议推荐(11月15日):各班评议小组对申请学生进行评议,通过评议后上报材料;

(三)材料上报:提交材料详情见后文国家助学金推荐工作,11月16日下午12:3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以“国家助学金-班级”命名)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四)学院初审(11月16日-18日):学生资助工作小组经过初审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11月18日-11月20日)。

二、国家助学金推荐工作

本科国家助学金标准为:一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等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3500元。国家助学金通过线上申报与线下评定的方式进行。

提交材料:

国家助学金申请学生需登录学校校园网“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国家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模块进行线上申请,系统中导出《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

附件1:《国家助学金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每班一份,须学生评议小组全员签名推荐)。

三、注意事项

(一)高度重视,加强对评选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学校奖助学金的评选办法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各班级在召开主题班会进行推荐过程中,做好资助政策宣讲,不断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转专业、专业分流学生均在新学院、新班级申请。在外校交流学习的我校在籍本科生,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在我校交流学习的外校本科生不参评我校本科生奖助学金。

(四)奖助学金所提交学生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不得使用订书机装订,用夹子固定。

(五)如有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食品学院A219),咨询电话029-87091512。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