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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9-23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班: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教育奖的评选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下设评议小组,负责2022-2023学年各类奖学金的评定及考核工作,对学院推荐人选开展初步审查。组织机构如下:

(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

组    长:赵武军、吕欣

副组长:李巨秀、张彦彦

成    员: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中的导师代表以及教授委员会秘书、研究生秘书、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代表

(二)评议小组

成员:学生工作秘书、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代表

二、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对象为学院表现优异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评选名额共11名,其中博士研究生3名,奖励标准为每人3万元;硕士研究生8名(其中学术型硕士4名,专业型硕士4名),奖励金额每人2万元。

2.评选要求

严格遵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校学发〔2014〕 235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套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个人获奖情况复印件(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

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4.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学校今年继续编辑《2022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获奖研究生须提交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材料要求2000字左右,以第一人称撰写,主要包括学生个人简介、思想品德、学习成绩、创新能力等方面内容(撰写格式样本见附件10)。先进事迹材料只需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同时报送本人电子生活照 1 张。

三、研究生校长奖学金评选

1.评选对象及评选名额

评选对象为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非在职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 5000 元,奖励名额3名,其中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各1名。

2.评选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具体评选要求,按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长奖学金评定办法》(校学发〔2013〕 304 号)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要求执行。

3.书面评审材料要求

研究生校长奖学金书面评审材料须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校长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个人获奖情况(获奖证书、已发表论文目录、检索证明、专利证书等)、成绩单(加盖成绩审核章)等。

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严格按照《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说明》中的要求填写。

四、宝钢教育奖评选

1.评选对象及名额

品学兼优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及三、四年级博士研究生,奖励金额每人10000元。学院推荐人选1名,全校评选名额2名,由学校组织专家评选。具体评选条件根据《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宝钢教育奖评选办法》(校学发〔2011〕258 号),参照《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2.书面评审材料

《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评审表》、《学业成绩表》、2寸彩色蓝底免冠近照一张、《社会类奖学金汇总表》、《食品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统计信息表》和其他证明材料。所有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一式两份,不要使用订书钉。

五、时间安排

1.学生申请(9月23日-26日):符合条件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6日18:00前如实提交相关材料,书面评审的纸质版材料交至学院A219,电子版发至研究生会学术创新部处邮箱:spxscx2022@163.com

2.民主评议推荐(9月27日-29日):民主评议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开展评议,确定推荐名单;

3.学院初审(9月30日-10月12日):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评议结果,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及日常表现等情况,确定名单,并公示5个工作日。宝钢教育奖于9月28日前完成申请、推荐和公示

4.学校审核、公示(10月13日-20日)。

六、注意事项

1.原则上发表的学术研究论文本人须第一作者、导师为通讯作者、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如通讯作者为科研团队其他教师,需提交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认定。

2.已用于往年其他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得再用于本学年奖学金的评选;已用于本次奖学金评选的科研成果不再用于本学年其他奖学金的评选。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得同时申请校长奖学金;研究生在校学习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校长奖学金。

3.所有参评的科研论文须提供标注DOI编号的论文原件或复印件。

4.提交论文需经过导师签字认定,学生本人保证申请材料中所有信息准确无误、有据可查。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将取消评奖资格。

5.健康打卡根据《关于做好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健康打卡”管理工作的通知》(食品党〔2021〕29号)有关要求执行。

联系人:武文斌

联系方式:87091518

邮箱:spwwb@nwafu.edu.cn


附件:2022-2023学年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选材料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