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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研究生:
根据《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经研究生本人申请、评议小组讨论、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初审;现对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研究生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10月11日-10月13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实名提交书面材料至学院A219办公室。
联系电话:029-87091518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