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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27     浏览次数:

     

各位指导教师及2021届预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盲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进一步保障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学院决定抽取部分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盲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盲审范围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盲审是指在论文(设计)送审中隐去作者和指导教师相关信息,反馈的评阅结果隐去评阅人的信息。各专业从2021年预毕业生中随机抽取毕业论文(设计)送专家盲审,每个专业抽取比例不少于5%。

二、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

1.5月1日前,学院分专业抽取盲审名单并公布。

2.5月20日盲审论文完成查重。查重流程:学生在中国知网“大学生论文检测系统”提交毕业论文——系统自动查重给出重复率——指导教师填写审核意见。(学生和指导教师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查重抽检报告中,文字复制比大于25%的论文驳回,修改后重新提交。修改后的论文(设计)仍不合格者或逾期未交者,延期答辩。

3.5月23日前,学院教学办公室完成论文送审。每篇毕业论文(设计)评阅专家原则上不少于2人,且至少有1名院外相关学科专家。

4.5月25日前,学院将盲审意见反馈给学生,并将盲审结果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教务处实践科。

三、盲审结果认定与处理

专家评阅盲审意见分为“同意答辩”、“修改后答辩”和“不同意答辩”3种。

1.若两份评阅意见均为“同意答辩”,视为盲审通过,可直接参加答辩。

2.若有评阅意见为“修改后答辩”的,学生按照评阅意见认真修改论文,指导教师在“论文修改说明”上签字同意后(见附件3),视为盲审通过,可参加答辩。

3.若有一份评审意见为“不同意答辩”,可追加一位盲审专家,若仍为“不同意答辩”,视为盲审不通过,延迟答辩。

4.若两份评审意见均为“不同意答辩”,视为盲审不通过,延迟答辩。

四、有关要求

1.所提交毕业论文(设计)应符合论文写作规范相关要求。论文应做隐名处理,不得出现学生学号、学生姓名、指导教师等个人信息,“致谢”应予以删除。

2.对于论文盲审中出现的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报教务处。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