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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食品学院“五四” 评优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21-04-14     浏览次数:

     

各团支部:

过去一年,我院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和团委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着力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特别是在共青团改革、全面从严治团、强化思想引领、服务青年需求、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方面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引导广大青年深入学习党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以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百年华诞献礼。按照学校党委的部署和《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五四”评优的通知》团委〔2021〕6号文件精神,院团委决定在2021年“五四”期间,开展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及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严格落实《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生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制度(试行)》有关要求,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按照规定开展“三会两制一课”,定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与主题团日活动,参与人数不少于支部人数的90%,按时收缴团费。

3.团支部学风良好,考试重修率每学期不超过10%,支部成员无考试作弊及违纪记录。

4.开展“活力团支部”创建工作,支部各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定期组织团员青年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及校园文体活动等。

6.支部成员能自觉地遵守上级团组织的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并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工作,创造性地开展本支部的特色工作。

(二)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参加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及集体活动,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

2.模范作用突出。上学年学分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努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道德品行优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尚。已注册网络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服务。

4.遵规守纪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义务,按要求参加团内活动,无任何违纪记录。在学校创建的“五个文明工程”中表现突出,所住宿舍在“星级文明宿舍”评比中为三星级及以上。

5.“青年大学习”参与率达80%以上。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教师及学生团干部均可参评,学生团干部参评时须满足优秀共青团员第1、4条。

2.积极参加团干部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与能力。

3.热爱共青团工作,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

4.创新性开展工作,成绩突出。

5.上学年学分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

6.“青年大学习”参与率达80%以上。

(四)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

1.学习组织有保障。团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按要求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并且年度开展次数不少于20次;规范填写政治理论学习会签到簿、记录簿、学习簿及团支部工作手册;“青年大学习”参与率达80%以上。

2.学习内容丰富。团支部能够在政治理论学习会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团的十八大精神,引导支部成员自觉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特殊时间节点上开展的学习内容紧扣时政热点,并在网络媒体上发声亮剑。

3.学习形式多样。在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时,团支部支委能够独具创造性,开展形式新颖的学习活动,不断激发支部成员的学习积极性。

4.学习成效显著:团支部成员通过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增强对党的各项政策方针的理解,提高政治素养及思想觉悟,在各类活动及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院团委申请,经学院团委评议、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共7个名额。

2.“优秀共青团员”,由团支部按照团员人数4%的比例,在支部大会上民主评议产生,经院团委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共60个校级优秀共青团员名额,院级若干。

3.“优秀共青团干部”,由个人申请,院团委按照团员人数2%的比例组织遴选、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共30个校级优秀共青团干部名额,院级若干。

4.“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由各团支部向院团委申请,经院团委评议、公示后,报校团委审批,学院共4个名额。

三、时间安排

1.4月14日-18日,申报。各团支部开展先进评选申报工作。

2.4月19日-20日,审核。院团委审核各团支部申报材料并组织评审。

3.4月21日-23日,公示。

四、工作要求

1.按时提交材料。各团支部须在4月18日前将“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优秀共青团员”推荐登记表、“优秀共青团干部”推荐登记表、“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申报表等材料(见附件1-6)电子版发送院团委组织部邮箱(nwѕuаf_ ѕрzzb@16З.соm)。

2.规范评选程序。团支部申请“五四红旗团支部”、“政治理论学习先进团支部”,个人申请“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均须通过所属团支部进行申报。

3.公开评选过程。各团支部须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名单确定后应及时予以公示,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

4.扩大宣传影响。各团支部要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结合近期开展的学习党史主题教育,在广大团员青年中营造“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带动广大团员青年向榜样学习。


附件:

1.附表1-6:个人及集体奖项申报表、汇总表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