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校党委《关于筹备召开中国共产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的通知》(校党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选举出席中国共产党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第四次代表大会代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名额及分配原则
校党委分配给我院出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代表名额为4名教职工党员和1名学生党员,其中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原则上不超过3名。各党支部按照多于代表人数30%以上的比例提名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7名,其中教工党员5名,学生党员2名。
二、代表条件、产生办法及时间要求
(一)代表条件
出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代表必须是组织关系在我院且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而且应是全院师生党员中的优秀分子,具有先进性、代表性和广泛性。一般应具备以下6个方面的条件:
1.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坚定地站在党的立场上;
3.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按照党性原则办事,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监督;
4.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学习中做出显著成绩,能够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5.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密切联系党员和师生,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如实反映党员、师生的意见和要求;
6.身体健康,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能力,能够按照要求参加党组织组织的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二)代表产生程序
1.各党支部根据代表条件、学校分配给学院的代表名额和有关要求,组织支部党员充分酝酿讨论并按照多于代表人数30%以上的比例提名代表候选人,教职工党员5名,学生党员2名,于5月19日下午6点前将名单报学院党务办公室。
2.学院党委汇总各党支部推荐提名人选后,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代表人数3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7名。
3.学院党委就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与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组沟通,召开学院党委会议,按照多于代表人数20%以上的比例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7名并采取适当方式加强审核把关,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4.学院党委将确定的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组,由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结果报校党委常委会议审议。
5.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经校党委批复同意后,学院党委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出学院出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的代表5名,其中教工党员4名,学生党员1名。
三、工作要求
1.选举出席学校第四次党代会代表是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党代会的重要基础,是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组织工作;
2.代表人选的推荐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过程等,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3.各党支部要通过代表选举工作,对广大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教育,有效促进党支部的党建及业务工作。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