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所):
为深入贯彻陕西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助推落实“五新”战略任务,省科协、省人社厅将组织开展陕西省第十四届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本届评选论文发表的时限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凡在评选规定时限内,由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知名期刊公开发表的自然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科学、工程技术、交叉科学方面的学术论文,均可以申报。
鼓励申报符合陕西实际,对指导陕西工农业生产、社会发展具有应用前景的论文。申报一、二等奖的论文要拥有较高的他引频次(应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二、申报时间通知
申报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30日。
三、表彰奖励获奖论文由陕西省人民政府通报表彰,并颁发获奖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各学院(所)严格按照《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和《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要求,做好初评推荐工作。
(二)登陆省科协网站(http://www.snast.org.cn),进入“学会管理与服务系统”在线填报《评审书》。登录账号请与科研院张晓妮老师联系获取。
(三)每项申报论文须经相同学科三名教授级专家按评奖标准进行鉴定,并填写推荐意见。须附由国内外检索机构提供的他引频次、查新证明材料原件。
(四)各学院(所)推荐一、二、三等奖的比例依次控制在参加初评论文数的5%、20%、50%左右。在上报学校前,按照学院(所)评审推荐结果排出先后顺序,并在学院公示5个工作日。
(五)学校成立评审小组,对各学院(所)推荐的学术论文进行评审并排序,按照参加评选论文数的5%、20%、50%确定一、二、三等奖推荐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科研院
联系人:张晓妮(029-87082962)
附件:1.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
2.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评选办法实施细则
3.陕西省自然科学优秀学术论文奖评审书
科研院 校科协
2019年3月25日